在今天的读书心得交流会上,要说说我们协会在社会管理中有什么优势?面临什么样的挑战?说实话,由于学习肤浅,也没有深层次的心得体会交流,十分惭愧!
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中有一条,“凡具备条件设立登记的社会组织受国家法律的保护,”“社会组织依法开展的一切活动,任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条例》中还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国家建立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社会组织工作”,我觉得这是我们协会开展各项活动的优势之一,也好比说协会不是“孤儿”,是有“监护人”的“宠儿”。协会所开展的一切健康服务工作都能得到党组织和政府部门的重视和关心。例如,我们乡镇分会的基本活动经费能纳入镇财政预算;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协会所组织的讲座、信息交流、“快乐一日游”以及健康的文艺活动等等,都能得到政府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协调支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号召全党:“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十九大报告还提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这是社会主义新时代执政党的政治主张,为了让民心更稳定,让社会更和谐,,给社会组织指明了方向、目标。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也明确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将健康中国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健康中国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做好相关任务的实施落实工作。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这些实施“健康中国”的规划、措施,无疑对我们协会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回顾我们协会多年来所做的工作,在关爱弱势群体、引导病患者坚定康复信念等健康服务公益事业中卓有成效,都是借助于党的政治优势和政府的资源整合优势,加上协会的群众动员优势、人脉优势、信息平台优势等等,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每一件惠及人民的实事,不断增加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另外一个优势,《条例》第九条规定:“社会组织以及对社会组织进行捐赠的个人和组织符合条件的,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2018年2月,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通过社会团体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也可以按规定在所得税前扣除。对公益性捐赠主体、税前扣除资格申报程序等内容作了进一步细化明确,提高了企业享受政策的便利性和确定性。这样,为我们协会合法接受企业或个人的爱心捐赠、资助提供了政策优势。
至于目前我们协会面临什么样的挑战?由于本人水平有限,只能简单提一点想法(不准备展开):一是面临社会阶层结构的分化,多色调的生活方式越来越明显;二是面临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多渠道的信息传播越来越便捷;三是面临人口老龄化的增长,多层次的健康需求越来越迫切。其次,还有人力资源和活动经费匮乏的挑战等等。协会在新形势下面临各种挑战,应紧紧围绕服务会员,推动社会治理这个主题,创新理念,创新机制,发挥优势,才能使协会的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以上发言,如有不当,望各位领导、各位朋友指正,谢谢大家!
支塘分会 王振浩